
在耶稣基督里,神已经把公义赋予我们,但大多数人对此全无认识;我们不断尝试把人性推向自己根本无法达到的高度,但徒劳无功,因为人性根本就是败坏的。我们经常奚落的清教主义能为人做的不外律法主义之于扫罗,罗马天主教之于马丁路德;虽然如此,今天我们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清教徒的"铁志";我们连甚么叫做公义都不知道。我们根本不理会自己公义与否。我们不但丢失了耶稣基督眼中的公义,又嘲笑圣经对公义的看法;我们只懂得把自己社群崇尚的传统义行当作神。
"我们的主最爱创新" 这宣称是大错特错的,其实祂很坚决,一直小心避免这样做。祂说,祂来是成就已经存在而被忽略的公义。"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正因如此,我们把基督的首要身分说成一个教师是十分荒谬的,祂的首要身分不是教师,祂是救主,这最重要。祂来,并不是要教我们一套新的道德法规:祂来的目的,反是要使我们有能力持守往日一直守不住的道德法则。耶稣的独特之处,并不在教晓我们甚么新的东西,而是祂"像有权柄的人"那样施教——带著能力,使人能够依照祂的教导行事为人。耶稣基督来,不是下令我们去做圣洁的人,而是来令我们变得圣洁:祂来,是要为我们完成我们自己做不到的事。
蒙允载自:《灵命的陶造──366日圣经默想》(Daily Thoughts for Disciples),章伯斯(Oswald Chambers)著,胡燕青译,学生福音团契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