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校道德教育的历史发展概况及评估(下) 何志彬 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 上午11:02 香港学校道德教育的历史发展概况及评 估(上) 在后现代的社会中,"青少年生命塑造"肯定是二十一世纪教会青少年牧养事工的一个重大议题,黄硕然指出当耶稣论到生命的塑造过程时,引用了申命记中神要求以色列人遵守 律法和典章的应有态度,包括要尽心(heart)、尽性(soul)、尽意(mind)爱神(太22:37)及加上尽力(strength)(申6:5),这正是现代教育学家所认定的四个学习阶段—"知"、" 情"、"意"、"行"。当学生得到了某方面的知识(知),无论是从传授或经验所得,都必须经过情感上(情)的体会、领受和深化,才能够产生个人主动及发自内心的意愿(意), 转化成为行动(行)来回应。 认知层面(知):从对"多元价值观"到"绝对价值观"的重视 现今香港整体教育方向,倾向以智育为中心。然而,在现今多元价值的社会观下,要客观地评论事物的价值也愈来愈难。过去传统社会认为不道德的事,今天可能已被视为理所当 然。相反中国德育传统强调道德规范的绝对性及普遍性,而以"礼"作为外在规范的标准,透过个人内在"仁"的本质及个体主观自觉能动性,将两者统一,借此建立理想完善人 格。虽然往后因董仲舒采取以"天人感应"之说来解释"三纲五常"之人伦关系,礼教自此更为政治化甚至逐渐凝固和僵化,导致封建社会的没落和腐败,以致"三纲五常"被后 人批评为封建思想,以致未能弄清中国德育传统的核心,忽略了绝对及普世性共同道德规范的现代价值,尤其在现今多元价值观的社会中,道德价值如被视为相对,道德教育只会 留于理论化。 同样,基督教伦理观主张有绝对及普遍性的道德规范,然而其始点并非建立在人的理性或经验之上,而是以神学作为伦理的基础和导向。基督教伦理学的本质,是建立在神永恒及 至善本性的基础上,藉著创造的秩序,包括自然启示及特殊启示,让人认识个人与神和世界三者之间的关系,来肯定有绝对性道德规范,与中国传统德育观对道德规范的绝对性及 普遍性的观点相近。 从以上观点来看,教会群体应积极采用多元化的方式,切合青少年生命成长的需要和特性,让青少年认识以圣经为基础的绝对及普遍性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尤其有现今鼓吹性道德 自由的社会,对性道德与婚姻观的问题上,教会群体应帮助青少年自幼认识,确定教会在同性恋、婚前性行为、试婚及离婚的圣经立场,抗衡世俗主义及个人主义的性道德伦理。 情感层面(情):从"信仰认知"到"信仰体验" 中国德育传统重视道德情感的培养,包括主张培养个人仁爱之心,以超越道德规范对人的外在约束性,并恒定其仁心的重要性。同样,基督教伦理观亦赞同以爱突破道德规范的外 在约束性,因此基督教伦理观主张有普世性的道德规范,必须从神与人的关系中去理解:人必须与神建立个别的关系,在与神相遇的场景中,作出顺服的行动。神对人的旨意之所 以具有普世性的约束力,并非说任何圣经上的律例都不必考虑处境,只要盲目地顺服而作就算是满足了道德伦理的要求,而是在神与人互动的基础上作回应,是服事群体的一种反 省。 此外,罗光亦指出中国儒家讲"大同",以宇宙为一家,张载在西铭曾说:"干称父,坤称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王阳明亦主张天地万物为"一体之仁";同样,天主教亦 关注天主与人之间的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爱。人应该以爱天主的心彼此相爱,而基督耶稣更作了我们人性的完美典范,让我体会何为真爱。青少年有了爱,才会有正义感和责任 感。由此可见,因著青少年具体经验基督对他们的爱,才会甘愿顺服在神的律法约束之下,因此是由内而外对道德规范的回应。 因此,教会群体不应单单侧重理性灌输或教导有关圣经的伦理观,又或者只强调青少年对福音或圣经内容的认识,青少年若不能够在生活上经历信仰的真实,以上有关对圣经教导 的内容(信仰知识),只能停留在他们的认知层面,福音对他们来说只是一般的宗教历史,以致未能帮助他们的生命得著转化。加之,后现代社会强调个人感受和经历,教会群体若 不能帮助青少年将"信仰知识"转化为"信仰经历",欠缺生活体验,圣经教导只成为他们头脑上的知识,福音最后却成为众多宗教中其中一种可有可无的选择。换言之,教会青 少年牧者、导师、老师和家长都应从自身生命更新的见证开始,帮助及陪伴未信或初信主的青少年一同经历真理和福音的真实性,给予爱心和接纳,分享个人在属灵生命成长上的 软弱、争扎及成功经验,引导青少年认识及接受耶稣基督—神起初创世时完美及真正人性的生命典范,使他们藉教会群体的爱经历到神著圣灵的赦罪、释放和医治,从"信仰知识 "转移关注"信仰体验"。 意志层面(意):从"属灵知识"到"属灵操练" Simon Chan从基督教灵修神学的角度指出,现代的基督徒并非缺乏相关的属灵知识可作参照,而是缺乏一种操练或纪律的生活(disciplined life)去抵抗试探,因而效法了这个世 界(罗12:1-3)。他们需要更深入而整全的属灵更新,不在于他们做了甚么,而是个人的抉择(decisiveness),选择顺服神抑或效法世界。以上正好说明了"意"的层面对属灵更新 的重要性,"意"是发自内心的选择,也需要个人的意志或意愿去达成。而这一点,与中国德育传统中重视个入"律己"、"修身"、"慎独"一致。然而由于中国德育传统中人 性论与基督教有所不同,儒家更认为"为人由己",高度强调个人的道德自觉能动性,可靠"自力"的方式来操练个人的道德意志,藉"内省"加强个人的道德自觉性,却忽略了 人罪性的限制及人性全意败坏的事实,人陷溺于无助、不能自拔之处境,并因缺乏完美典范可作仿效,连孔子也不敢自称为圣人,因此"道德不能不逸出人本现世的范畴,进入宗 教层面寻觅立足点"。 相反,腓立比书2:6-8说明了耶稣"道成肉身"的行动,乃来自他个人虚己及顺服神的"意志的抉择"。藉著耶稣基督的其人及其事,反映著人性的完美 典范,可成为人仿傚的道德典范。 其次,Chan又指出罪性是灵修学的关键问题,它是一种"软弱的状态"(debilitating condition),必须透过建立在基督教教义中救赎论基础上的宗教性资源去对付,并非纯綷道 德问题。他认为我们可透过一些有系统的属灵操练,帮助我们确信神已为世界及有罪性的人成就了救赎。从"意志层面"来看,中国德育传统重视"律己"、"修身"、"慎独" 的操练,正提醒现今世代青少年生命塑造的方向,而基督教灵修神学中的圣洁生活传统正是回应上述有关对抗罪及试探问题的出路,提供了人面对自身的罪性及生命软弱问题的面 向,说明"意"的层面并非可单靠广阔的知识及一时情感的触动而达致,而是必须有一种持久恒常的操练,以致学会不受环境及世俗价值观的冲击下乃能够作出意志及顺服的决定 ,与中国德育传统的重视个人克己的操练的性质相似,然而基督教灵修神学所强调的,却由"我"为操练的对象,而转向以"神"为目标。 因此,从基督教灵修神学的角度,圣洁生活传统可成为建立青少年生命的"抗逆力"、"意志力"及"承担力"的宝贵资源,虽然他们在生命成长的过程中可能会面对失败,却可 以因著教师、家长及教会肢体的鼓励,从悔改和认罪中再站起来,肯定了生命的价值,勇于面对挫败。以学校为例,学校可透过教会群体及基督教机构的协助,举行有关建立有纪 律的属灵生命成长或属灵操练的营会和活动;此外,教师及家长除可透过与学生定期进行有系统的祷告或灵修操练之外,更可向学生分享个人生命的转化过程上的争扎、经历和得 著,使之成为有力和真实的见证,感染学生继续朝向生命更新和转化的方向;藉著以神为中心的生命的属灵操练,建立个人的意志,以抗衡世俗化社会的道德伦理价值取向。 实践层面(行):从"宗教教育"到"生命教育" 中国德育传统对理想人格中"知行合一"的道德品格非常关注,认为道德内容与形式是结合和统一的。而这一方面,与基督教"道成肉身事奉观"一致,雷.安德逊(Ray S. Anderson)指出神在基督耶稣里透过"道成肉身"而为全世界这行动,透过圣灵持续了祂大能的启示及和好的作为。以致神能够在历史的时空之中,透过圣灵彰显基督复活的大能及 临在(约16:13-14; 罗9:9-11)。而教会群体正是"由神圣的道成为一个拿撒勒人耶稣所形成,教会社群在本质上有其生命、个性及职事在内"。换言之,教会在本质上并非一般的 机构、社团或组织,教会群体其实是复活的基督藉圣灵延续祂事奉的社群。她不应只是"传福音"的机构,而是耶稣基督藉圣灵大能的延续祂事奉的社群。因此,教会群体或基督 教学校在关注青少年生命塑造时,应小心只是惯性地举行与宗教或福音有关的活动,以为举行与属灵或宗教有关的活动本身(宗教教育),就能达到关怀学生属灵生命需要的目标 。教会群体的生命见证,并教导与实践的一致性,乃是培养和建立青少年"知行合一"的态度的关键所在。 诚然,青少年必须能将所学习的从实际关心社群的行动中表达出来。加之,教会群体对社群的承担及社会、政治、民生的关注行动,并日常生活的见证,亦是提供道德实践及道德 典范的机会,帮助青少年建立知行合一的道德品格。因此,教会群体或机构应争取主动鼓励教会肢体,尤其青少年信徒以本地宣教士的身份,进到校园里关心学生的全人需要,或 在教会内提供青少年信徒服务社群之机会和训练,例如:义工服务、探访工作,使青少年能体会及经验个人生命与关怀社群的关系。帮助学生"自爱"以致于"爱人",做到从内 而外,突破外在的规范的约束而实践真正的"推己及人"。 以上所讨论的,正是"生命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而教会群体彼此相爱及虚己之生活实践,更是推动"生命教育"理想的气氛和环境,青少年加入教会群体,有助他们体验耶稣基 督的同在和慈爱,并确定他们个人生命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包括"我"(自我)、"人"(社会)、"物"(大自然)、"天"(终极关怀)四方面彼此之间的关系和统一性,建立中国 德育传统中重视的理想道德环境。 "知"、"情"、"意"、"行"的统一:从"学校主导"到"家庭主导" 中国德统传统中强调"礼"在家庭的功用,而家庭在中国德育传统中亦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旧约圣经中,我们也不难发现犹太人一向重视家庭教育,申命记第六章,更是圣经中 其中一处详细地指出家庭在信徒灵命建立(spiritual formation)的角色和功能,尤其是对神的诫命和律例的重视,不单强调以色列人要教导后代"认知",更要"谨守"和"遵行 "(申6:1-9)。 因此,教会群体应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的事工,不应视学校教育为青少年生命塑造的唯一出路。不论是在教会层面抑或学校层面,教会牧者及办学团体,应积极装备家长能以圣经真 理为教导的基础,建立以神为中心的家庭,培养青少年以圣经为基础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因此,学校应积极举行家长讲座、家长团契及祈祷会,并定期作出家访,帮助家长认识圣 经对教养孩童的观点。而教会方面,家庭祭坛的建立,更应积极推动,作系统地教导及培训。诚然,不少教会牧者在讲坛上强调要建立家庭祭坛,鼓励信徒家庭进行家庭崇拜,而 在具体实践方面却没有有系统的教导和培训课程,以致家长不知如何进行。惟有家庭以神为中心,青少年才会承认和接受圣经对道德规范的权威性;正如中国人传统文化中相信" 天道"等于"人道",以致承认"礼"的权威性一样。由此可见,家庭乃培育青少年生命成长过程中整合及统一"知"、"情"、"意"及"行"重要及理想的环境。 作者网志:http://hk.myblog.yahoo.com/gospel-volleyball 作者电邮:hochibun@yahoo.com 文章版权为作者所有。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