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校道德教育的歷史發展概況及評估(下)

香港學校道德教育的歷史發展概況及評 估(上) 在後現代的社會中,「青少年生命塑造」肯定是二十一世紀教會青少年牧養事工的一個重大議題,黃碩然指出當耶穌論到生命的塑造過程時,引用了申命記中神要求以色列人遵守 律法和典章的應有態度,包括要盡心(heart)、盡性(soul)、盡意(mind)愛神(太22:37)及加上盡力(strength)(申6:5),這正是現代教育學家所認定的四個學習階段—「知」、「 情」、「意」、「行」。當學生得到了某方面的知識(知),無論是從傳授或經驗所得,都必須經過情感上(情)的體會、領受和深化,才能夠產生個人主動及發自內心的意願(意), 轉化成為行動(行)來回應。 認知層面(知):從對「多元價值觀」到「絕對價值觀」的重視 現今香港整體教育方向,傾向以智育為中心。然而,在現今多元價值的社會觀下,要客觀地評論事物的價值也愈來愈難。過去傳統社會認為不道德的事,今天可能已被視為理所當 然。相反中國德育傳統強調道德規範的絕對性及普遍性,而以「禮」作為外在規範的標準,透過個人內在「仁」的本質及個體主觀自覺能動性,將兩者統一,藉此建立理想完善人 格。雖然往後因董仲舒採取以「天人感應」之說來解釋「三綱五常」之人倫關係,禮教自此更為政治化甚至逐漸凝固和僵化,導致封建社會的沒落和腐敗,以致「三綱五常」被後 人批評為封建思想,以致未能弄清中國德育傳統的核心,忽略了絕對及普世性共同道德規範的現代價值,尤其在現今多元價值觀的社會中,道德價值如被視為相對,道德教育只會 留於理論化。 同樣,基督教倫理觀主張有絕對及普遍性的道德規範,然而其始點並非建立在人的理性或經驗之上,而是以神學作為倫理的基礎和導向。基督教倫理學的本質,是建立在神永恆及 至善本性的基礎上,藉著創造的秩序,包括自然啟示及特殊啟示,讓人認識個人與神和世界三者之間的關係,來肯定有絕對性道德規範,與中國傳統德育觀對道德規範的絕對性及 普遍性的觀點相近。 從以上觀點來看,教會群體應積極採用多元化的方式,切合青少年生命成長的需要和特性,讓青少年認識以聖經為基礎的絕對及普遍性道德規範的重要性,尤其有現今鼓吹性道德 自由的社會,對性道德與婚姻觀的問題上,教會群體應幫助青少年自幼認識,確定教會在同性戀、婚前性行為、試婚及離婚的聖經立場,抗衡世俗主義及個人主義的性道德倫理。 情感層面(情):從「信仰認知」到「信仰體驗」 中國德育傳統重視道德情感的培養,包括主張培養個人仁愛之心,以超越道德規範對人的外在約束性,並恆定其仁心的重要性。同樣,基督教倫理觀亦贊同以愛突破道德規範的外 在約束性,因此基督教倫理觀主張有普世性的道德規範,必須從神與人的關係中去理解:人必須與神建立個別的關係,在與神相遇的場景中,作出順服的行動。神對人的旨意之所 以具有普世性的約束力,並非說任何聖經上的律例都不必考慮處境,只要盲目地順服而作就算是滿足了道德倫理的要求,而是在神與人互動的基礎上作回應,是服事群體的一種反 省。 此外,羅光亦指出中國儒家講「大同」,以宇宙為一家,張載在西銘曾說:「乾稱父,坤稱母,民吾同胞,物吾與也。」王陽明亦主張天地萬物為「一體之仁」;同樣,天主教亦 關注天主與人之間的愛,以及人與人之間的愛。人應該以愛天主的心彼此相愛,而基督耶穌更作了我們人性的完美典範,讓我體會何為真愛。青少年有了愛,才會有正義感和責任 感。由此可見,因著青少年具體經驗基督對他們的愛,才會甘願順服在神的律法約束之下,因此是由內而外對道德規範的回應。 因此,教會群體不應單單側重理性灌輸或教導有關聖經的倫理觀,又或者只強調青少年對福音或聖經內容的認識,青少年若不能夠在生活上經歷信仰的真實,以上有關對聖經教導 的內容(信仰知識),只能停留在他們的認知層面,福音對他們來說只是一般的宗教歷史,以致未能幫助他們的生命得著轉化。加之,後現代社會強調個人感受和經歷,教會群體若 不能幫助青少年將「信仰知識」轉化為「信仰經歷」,欠缺生活體驗,聖經教導只成為他們頭腦上的知識,福音最後卻成為眾多宗教中其中一種可有可無的選擇。換言之,教會青 少年牧者、導師、老師和家長都應從自身生命更新的見證開始,幫助及陪伴未信或初信主的青少年一同經歷真理和福音的真實性,給予愛心和接納,分享個人在屬靈生命成長上的 軟弱、爭扎及成功經驗,引導青少年認識及接受耶穌基督—神起初創世時完美及真正人性的生命典範,使他們藉教會群體的愛經歷到神著聖靈的赦罪、釋放和醫治,從「信仰知識 」轉移關注「信仰體驗」。 意志層面(意):從「屬靈知識」到「屬靈操練」 Simon Chan從基督教靈修神學的角度指出,現代的基督徒並非缺乏相關的屬靈知識可作參照,而是缺乏一種操練或紀律的生活(disciplined life)去抵抗試探,因而效法了這個世 界(羅12:1-3)。他們需要更深入而整全的屬靈更新,不在於他們做了甚麼,而是個人的抉擇(decisiveness),選擇順服神抑或效法世界。以上正好說明了「意」的層面對屬靈更新 的重要性,「意」是發自內心的選擇,也需要個人的意志或意願去達成。而這一點,與中國德育傳統中重視個入「律己」、「修身」、「慎獨」一致。然而由於中國德育傳統中人 性論與基督教有所不同,儒家更認為「為人由己」,高度強調個人的道德自覺能動性,可靠「自力」的方式來操練個人的道德意志,藉「內省」加強個人的道德自覺性,卻忽略了 人罪性的限制及人性全意敗壞的事實,人陷溺於無助、不能自拔之處境,並因缺乏完美典範可作仿效,連孔子也不敢自稱為聖人,因此「道德不能不逸出人本現世的範疇,進入宗 教層面尋覓立足點」。 相反,腓立比書2:6-8說明了耶穌「道成肉身」的行動,乃來自他個人虛己及順服神的「意志的抉擇」。藉著耶穌基督的其人及其事,反映著人性的完美 典範,可成為人仿傚的道德典範。 其次,Chan又指出罪性是靈修學的關鍵問題,它是一種「軟弱的狀態」(debilitating condition),必須透過建立在基督教教義中救贖論基礎上的宗教性資源去對付,並非純綷道 德問題。他認為我們可透過一些有系統的屬靈操練,幫助我們確信神已為世界及有罪性的人成就了救贖。從「意志層面」來看,中國德育傳統重視「律己」、「修身」、「慎獨」 的操練,正提醒現今世代青少年生命塑造的方向,而基督教靈修神學中的聖潔生活傳統正是回應上述有關對抗罪及試探問題的出路,提供了人面對自身的罪性及生命軟弱問題的面 向,說明「意」的層面並非可單靠廣闊的知識及一時情感的觸動而達致,而是必須有一種持久恆常的操練,以致學會不受環境及世俗價值觀的衝擊下乃能夠作出意志及順服的決定 ,與中國德育傳統的重視個人克己的操練的性質相似,然而基督教靈修神學所強調的,卻由「我」為操練的對象,而轉向以「神」為目標。 因此,從基督教靈修神學的角度,聖潔生活傳統可成為建立青少年生命的「抗逆力」、「意志力」及「承擔力」的寶貴資源,雖然他們在生命成長的過程中可能會面對失敗,卻可 以因著教師、家長及教會肢體的鼓勵,從悔改和認罪中再站起來,肯定了生命的價值,勇於面對挫敗。以學校為例,學校可透過教會群體及基督教機構的協助,舉行有關建立有紀 律的屬靈生命成長或屬靈操練的營會和活動;此外,教師及家長除可透過與學生定期進行有系統的禱告或靈修操練之外,更可向學生分享個人生命的轉化過程上的爭扎、經歷和得 著,使之成為有力和真實的見證,感染學生繼續朝向生命更新和轉化的方向;藉著以神為中心的生命的屬靈操練,建立個人的意志,以抗衡世俗化社會的道德倫理價值取向。 實踐層面(行):從「宗教教育」到「生命教育」 中國德育傳統對理想人格中「知行合一」的道德品格非常關注,認為道德內容與形式是結合和統一的。而這一方面,與基督教「道成肉身事奉觀」一致,雷.安德遜(Ray S. Anderson)指出神在基督耶穌裡透過「道成肉身」而為全世界這行動,透過聖靈持續了祂大能的啟示及和好的作為。以致神能夠在歷史的時空之中,透過聖靈彰顯基督復活的大能及 臨在(約16:13-14; 羅9:9-11)。而教會群體正是「由神聖的道成為一個拿撒勒人耶穌所形成,教會社群在本質上有其生命、個性及職事在內」。換言之,教會在本質上並非一般的 機構、社團或組織,教會群體其實是復活的基督藉聖靈延續祂事奉的社群。她不應只是「傳福音」的機構,而是耶穌基督藉聖靈大能的延續祂事奉的社群。因此,教會群體或基督 教學校在關注青少年生命塑造時,應小心只是慣性地舉行與宗教或福音有關的活動,以為舉行與屬靈或宗教有關的活動本身(宗教教育),就能達到關懷學生屬靈生命需要的目標 。教會群體的生命見證,並教導與實踐的一致性,乃是培養和建立青少年「知行合一」的態度的關鍵所在。 誠然,青少年必須能將所學習的從實際關心社群的行動中表達出來。加之,教會群體對社群的承擔及社會、政治、民生的關注行動,並日常生活的見證,亦是提供道德實踐及道德 典範的機會,幫助青少年建立知行合一的道德品格。因此,教會群體或機構應爭取主動鼓勵教會肢體,尤其青少年信徒以本地宣教士的身份,進到校園裡關心學生的全人需要,或 在教會內提供青少年信徒服務社群之機會和訓練,例如:義工服務、探訪工作,使青少年能體會及經驗個人生命與關懷社群的關係。幫助學生「自愛」以致於「愛人」,做到從內 而外,突破外在的規範的約束而實踐真正的「推己及人」。 以上所討論的,正是「生命教育」的目標和內容,而教會群體彼此相愛及虛己之生活實踐,更是推動「生命教育」理想的氣氛和環境,青少年加入教會群體,有助他們體驗耶穌基 督的同在和慈愛,並確定他們個人生命的價值和生命的意義,包括「我」(自我)、「人」(社會)、「物」(大自然)、「天」(終極關懷)四方面彼此之間的關係和統一性,建立中國 德育傳統中重視的理想道德環境。 「知」、「情」、「意」、「行」的統一:從「學校主導」到「家庭主導」 中國德統傳統中強調「禮」在家庭的功用,而家庭在中國德育傳統中亦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舊約聖經中,我們也不難發現猶太人一向重視家庭教育,申命記第六章,更是聖經中 其中一處詳細地指出家庭在信徒靈命建立(spiritual formation)的角色和功能,尤其是對神的誡命和律例的重視,不單強調以色列人要教導後代「認知」,更要「謹守」和「遵行 」(申6:1-9)。 因此,教會群體應積極推動家庭教育的事工,不應視學校教育為青少年生命塑造的唯一出路。不論是在教會層面抑或學校層面,教會牧者及辦學團體,應積極裝備家長能以聖經真 理為教導的基礎,建立以神為中心的家庭,培養青少年以聖經為基礎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因此,學校應積極舉行家長講座、家長團契及祈禱會,並定期作出家訪,幫助家長認識聖 經對教養孩童的觀點。而教會方面,家庭祭壇的建立,更應積極推動,作系統地教導及培訓。誠然,不少教會牧者在講壇上強調要建立家庭祭壇,鼓勵信徒家庭進行家庭崇拜,而 在具體實踐方面卻沒有有系統的教導和培訓課程,以致家長不知如何進行。惟有家庭以神為中心,青少年才會承認和接受聖經對道德規範的權威性;正如中國人傳統文化中相信「 天道」等於「人道」,以致承認「禮」的權威性一樣。由此可見,家庭乃培育青少年生命成長過程中整合及統一「知」、「情」、「意」及「行」重要及理想的環境。   作者網誌:http://hk.myblog.yahoo.com/gospel-volleyball 作者電郵:hochibun@yahoo.com 文章版權為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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