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羅斯漢斯教授透過對基督教神學的獨到見解,為師生帶來了一場關於「美好生活」(good life)的神學思辨。
「美好生活」與「幸福」
講座伊始,格羅斯漢斯教授便拋出了一個核心問題:何謂「美好生活」?他指出,在哲學領域,關於「美好生活」的定義長期存在爭議。甚至有哲學家認為「『好』這個詞無法定義」。然而,近幾十年來,哲學界又重新燃起了對這個問題的興趣。
教授強調,「美好生活」與「幸福」(happiness)有著本質區別。「美好生活需要人主動去創造和爭取 (activity),而幸福更多是被動獲得的 (passivity)。」幸福可能轉瞬即逝,而美好生活則需要持續的努力和構建。此外,幸福可能是個別的、特定的,而美好生活則關乎整個人生的方方面面,包括自由、公正、共同利益等。
格羅斯漢斯教授繼而引入古典觀點,即「生命本身就是好的」 (life as such is good),但現實經驗告訴我們,生命是脆弱的,會受到各種威脅,如疾病、災難、人際衝突等。因此,我們需要思考,在什麼情況下,生命才能真正稱得上是「好」的。
引用《創世紀》中上帝對創造的評價「一切都甚好」,教授指出這是一種對墮落前狀態的描述。人類墮落後需要區分善惡,並努力實現美好生活。
美好生活中的「不美好」
生活中有罪惡和苦難,如何與美好生活的理解相融呢? 教授引用德國著名劇作家布萊希特《三便士歌劇》的結尾,暗示可以通過「憐憫先於正義」(mercy before justice)的原則來實現這一點:「美好生活必須在處理『不美好』和『邪惡』的過程中證明自己,因為它始終是『好』的。」
這意味著,即使面對生活中的黑暗面,美好生活也應展現出其韌性和包容性,通過憐憫和寬恕,將「不美好」轉化為成長的契機。
基督教視角下的「美好生活」:愛、恩典與護理
格羅斯漢斯教授指出在基督教神學框架下,美好生活是「與上帝同在、活在愛中的生活」。這裡的「愛」指的是希臘語中的“agape”,即無私奉獻的愛。它超越了人世間的情感,是一種神聖的、無條件的愛。
「所有『完美的理想』都是理想化的。作為一種理想化,無論美好生活的內涵如何,它對現實生活都具有絕對必要的規範意義。」
教授進一步闡釋,雖然我們無法達到「絕對的完美」,但對完美的追求可以引導我們的行為,激勵我們不斷向善。
格羅斯漢斯教授還特別強調了上帝的恩典(grace)和護理(providence)在實現美好生活中的作用。他引用菲力浦斯(D.Z. Phillips)的觀點,指出信仰並非對生活事件的理性解釋,而是幫助人們以一種感恩和敬畏的心態來應對生活中的偶然性(contingency),並從中找到意義。
按照馬丁·路德的觀點,上帝的創造是一個持續的過程 (Creatio Continua):「上帝的創造不僅僅是維護已經存在的事物,而是在不斷地創造新的事物。」這意味著,即使在看似絕望的境遇中,上帝仍然在工作,為我們帶來新的可能性和希望。
幸福、信仰與祝福
講座的最後一部分探討了幸福與對上帝的信仰之間的關係。格羅斯漢斯教授認為,幸福是神的恩賜,並非人努力就能獲得。信仰不是對生活事件的解釋,而是幫助人們應對生活中的偶然性,並從中找到意義。教授指出,人們常常關注生活中的不幸,而忽略了幸福的時刻,他鼓勵聽眾要以感恩的心看待生活中的每一個瞬間。
教授總結說,「幸福」、「美好生活」和「祝福」 (blessedness) 是不同的概念:「幸福,或許只是過眼雲煙般的歡愉;而美好生活,則飽含著深沉的滿足與意義。至於祝福,則超越了幸福與不幸的二元對立,它是來自上帝的恩典,照亮苦難與罪惡,帶來超越性的盼望。」
他最後說,「若無上帝,便無從談起極樂的生活(blissful life),亦無永恆生命(eternal life)的可能,而這一切,皆在於我們是否心懷敬畏,時刻仰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