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马来回教徒可改变信仰

【马来西亚报道】马来西亚前高等法庭拿督费沙当比仄法官表示,非马来回教徒若想要改教,事先要到回教局报告并进行对话、接受改造。他指出,这是在向法庭申请改教时,必须经过的两个程序。 费沙当比仄法官是在2007年国际家庭法律研讨会上如此表示。他强调在这两个程序未完成以前,仍旧属于回教徒身份,不可以擅自改教。 此外,他亦提出联邦宪法第十一条款(一)节保障人民的信仰自由,与此同时,第十一条款(四)节则禁止向回教徒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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