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約翰牧師《禱告學》緒言

王約翰牧師《禱告學》緒言
當「儆醒禱告」一書、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出版之後,就有同工建議我寫一本「禱告學」,我聽在耳中、記在心裡,覺得「禱告」是一種學科;是要探討人為甚麼要「禱告」,「禱告」又是怎麼一回事;因此、不得不從聖經起初來研究;當該隱殺了亞伯之後,亞當又與妻子同房、他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 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纔「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四:25/26)。「求告」就是「禱告」。

壹、起初的「禱告」就是「求告」:

「求告耶和華的名」:是舊約時代— 在以挪士的鼓勵下,人們才開始公開「禱告」和敬拜 神(參撒下六:2;代上十三:6;詩79:6;耶十:25,「求告耶和華的名」就是公開敬拜 神的意思)。不敬虔的該隱家族、日漸發展了許多屬世的技巧和行業、並且以此為他們生活的中心、建立了一條依靠自我的道路。塞特的家族卻與之相反,他們「求告耶和華的名」,以此表明他們對 神的依靠。至此、地上便產生了兩個從根本上不同的家族— 敬虔和不敬虔的家族。到耶穌來到世界的時候,也注重禱告的功課。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他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參太六:9/15;路十一:1/4)。

所以「禱告」不是一種理論,乃是需要實行,因此一個研究「禱告」的人,不一定就是一個「禱告」的人,一個人研究了「禱告」,並不代表他已經禱告了,「禱告」是一個有對象有目標的操練。

貳、「禱告」是要教導和學習的:

當我們明白了這樣的立場之後,也就面對到一個現實問題,一個基督徒該怎樣去「禱告」?怎樣的「禱告」才能蒙應允?… 當這類的問題發出時,立刻就產生了「禱告」的信息,我們要告訴別人、勸勉別人要「禱告」、告訴他們怎樣的去「禱告」,這就產生了教導,在教導的時候,就要引經據典的去告訴人「禱告」的原則;「禱告」的道理何在?這樣一經組織逐步的去教導,就產生了一種學科,這種學科就簡稱為「禱告學」了。

我們雖然把有關「禱告」的各種問題,並將各有關方面都講述出來,但是我們不盼望祇停留在研究的步驟上,而不進入實在的操練裡,「禱告」也和 神的言語一樣,好像一種食物,吃下去就可以養活一個人,並供給一個人的需要,使人有力量而活著。講「禱告」如講營養學,明白營養學並不能充饑,但是在明白營養學之後,我們就該知道如何去分配食物,吃得更加合乎身體的需要,才能健康成長,因此我們一方面來研究「禱告學」,然後再不斷的去「禱告」,我們屬靈的生命乃能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過「相交」的生活。約翰說:「親愛的弟兄阿!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 神!我們若彼此相愛, 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約壹四:12/16)。凡能打開我們的心門,讓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也『住在』他的裡面,如此的『相交』是何等的甜美呢?

參、「禱告」是要建立關係的:

約翰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約一:12)。保羅說:「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証我們是 神的兒女」(羅八:14/17;參加四:4/7)。保羅又說:「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 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腓四:9)。我們既然是基督徒,當然就要學習基督的榜樣,聽從他的命令!順服祂的旨意行,凡祂所吩咐的,都要遵守,祂就常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

肆、「禱告」是要效法耶穌的榜樣:

我們凡是相信耶穌為救主的人,當然被稱為「基督徒」了;既然是「基督徒」就應該接受基督的「教導」和留下來的榜樣(太四:2;希五:7)。基督來到世界上時,祂是神的兒子,祂是神,祂自已也時常禱告。

一、 祂夜間禱告:

當祂有重要的決定時,就整夜的禱告(禱告的榜樣)— 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 神。到了天亮、叫祂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路六:12/13)。— 「整夜禱告 神」:耶穌總是不斷尋求機會,藉著禱告單獨與神同在,在面臨關鍵抉擇時,更是如此(參路五:16)。

二、 祂清晨禱告:

祂清早就起來到曠野裡去禱告— 次日清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裡「禱告」。西門和同伴追了祂去。遇見了就對祂說:「眾人都找你」(可一:35/37)。

三、 祂獨自禱告:

祂獨自一人出外「禱告」— 散了眾人以後、祂就獨自上山去「禱告」。到了「晚上」、只有祂一人在那裡。那時船在海中、因風不順、被浪…「夜裡」四更天、耶穌在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裡去(太十四:22/25)。— 「獨自…禱告」:耶穌在地上時,常常尋找時間單獨與神同在(比較可一:35;六:46;路五:16;六:12;九:18;廿二:41/42;來五:7)。單獨與神同在是每個信徒靈命完全的基礎。如果我們缺乏單獨向神禱告並相交的喝慕,那麼豪無疑問,我們裡面的屬靈生命正在倒退。當這樣的情況臨到我們時,我們必須從一切得罪神的事情中回轉,重新更新我們奉獻自已,恆切尋求神及祂救恩的心志(參路十八:1注)。

四、 祂白日禱告:

祂在工作的時候也禱告— 那時、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太十一:25/27)。

五、 祂在群眾面前禱告:

耶穌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也把那兩條魚分給眾人。他們都喫、並且喫飽了(可六:41-42)。四本福音書都記載了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的神蹟(太十四:13/21;路九:10/17;約六:1/14)。這個神蹟、有以下幾方面重要的意義:

(1)、指証耶穌是「生命的糧」(比較約六章)、能夠供應我們身體和靈魂的需要。 (2)、証明主耶穌行神蹟奇事的能力。 (3)、証實耶穌憐憫窮困的人(太十四:14;比較出卅四:6;彌七:18)。 (4)、讓我們明白我們若肯把自已所擁有的極少的東西放在神的手中,經祂「祝福」以後就會變成許多東西。

六、 祂在門徒面前禱告:

他們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耶穌對門徒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禱告」。… (可十四:32/36)。「客西馬尼… 禱告」: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所作所為,是門徒在患難或痛苦憂傷之時的行為表率。門徒(今日的信徒)應該效法耶穌的榜樣:

1、 藉著禱告歸向神(本章32,35/36,39節)。 2、 尋求朋友的支持(本章33/34,42節)。 3、從心裡確信神這樣一位天上的父親,時刻都在眷顧著我們(本章36節)。 4、信靠神並且將自已交托在神至善的旨意中。耶穌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可十四:36)。基督要接受十字架的痛苦,計有以下十個階段:

第一、「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太廿六:37):這是耶穌受苦的第一個階段。祂從客西馬尼園就開始承受心靈和肉體的痛苦,祂禱告時“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廿二:44)。當人在極度痛苦時,人體內的汗腺毛細血管會破裂,形成水血交融的狀態。

第二、「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太廿六:67):這是耶穌受苦的第二個階段。祂在夜間被捕以後,門徒離棄了祂(太廿六:55/57),祂被帶到該亞法和猶太人的公會面前,人們蒙上祂的雙眼反複戲弄,吐唾沫在祂的臉上,並用拳頭、手掌打祂。

第三、「就把祂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太廿七:2):這是耶穌受苦的第三個階段。祂受盡了毆打凌辱,早已精疲力盡,在清晨穿過耶路撤冷城,被帶到彼拉多面前受審。彼拉多卻釋放了囚犯巴拉巴(21節),反而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26節)。

第四、「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太廿七:26):

1/、羅馬人鞭打犯人時,會把人捆綁在柱子上或俯臥捆綁在更低的地方用鞭子抽打。這種用來折磨人的刑具是一條用皮條做成帶有木柄的鞭子,上面還嵌有鐵塊或骨片。犯人受刑時,站在祂後面的兩個人,會用鞭子向祂身體兩側猛烈抽打,使人皮開肉綻直至里面的血管,甚至內臟都暴露在外為止。犯人常被鞭打致死。

2/、鞭打是一種殘酷而可怕的嚴刑。耶穌無力背負十字架的原因,就是祂的身體已遭到嚴重摧殘和損傷(32節,路廿三:26)。“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 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賽五十三:5;彼前二:24)。

第五、「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用荊棘編作冠冕」(太廿七:28/29):這是祂受苦的第五個的階段。羅馬兵丁脫了祂的衣服,令他站在當中(27節);他們又給祂披上一件朱紅色袍子,手拿一根葦子,頭上戴著一頂用荊棘編作的冠冕(29節)。然後又戲弄祂並打祂的頭和臉,使荊棘的刺深深扎進祂的頭顱中(30/31)。

第六、「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太廿七:31):這是耶穌受苦的第六個階段。祂肩膀上背負著木樑做的沉重十字架,開始了面向各各他的漫長行程。十字架的沉重及他身體的衰竭,使他跌倒在地。祂想努力再站起來,卻是不能。然後,他們就勉強西門替主背負十字架。 第七、「他們既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太廿七:35):這是耶穌受苦的第七個階段。到了各各他,他們把十字架放在地上,讓耶穌仰臥在上面。再把他的手拉開伸直在十字架的橫樑上,用又大又沉的平頭鍛鐵鐵釘把祂的手(或手腕處)釘在其上,一直扎到木頭的深處。先釘右手,接下來再釘左手。然後用繩索或梯子把十字架拉起來,豎立在地上,又在豎梁上捆著或釘著一根橫木,其上固定著一根支撐身體的支架。最後,他們把祂的雙腿拉直,用一大鐵釘釘在木架上。

第八、「從那裡經過的人譏笑祂」(太廿七:39):這是耶穌受苦的第八個階段。這是一個令人悲痛欲絕的場面。遍體鱗傷,血跡班班的耶穌展現在眾人面前。這是祂全身極度痛苦的時刻。祂雙臂軟弱無力,肌肉悸動收縮,後背嚴重撕傷,另一種劇痛——因胸部嚴重壓傷,血水相混的體液壓迫心臟而產生的灼痛又接踵而至;祂乾渴難忍(約十九:28)。並且清楚地聽到人們在十字架下對祂的譏誚辱罵。 第九、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太廿七:46):這是耶穌受苦的第九個階段。這些話是耶穌為這個失喪墮落的世界受苦的頂峰標志。祂曾用亞蘭文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這充份表明耶穌這位罪人的替代者,經歷了與 神分離的痛苦,此時此刻正是祂悲傷痛苦的極點。祂原是為我們的過犯受害(賽五十三:5),『作多人的贖價』(太廿:28;提前二:6)。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祂被離棄而死,為的是使我們不被離棄(比較詩22篇)。所以,因著耶穌所受的痛苦,我們得蒙救贖(彼前一:19)。 第十、「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太廿七:50):這是耶穌受苦的 第十個階段。耶穌最後大聲說了一句話『成了』(約十九:30),這標志 著祂所受苦難的完結和救贖工作的成就:我們的罪債已經償清,救贖計劃也已確立。直到這時祂才向父神獻上最後一個禱告:「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里!」(路廿三:46)。

七、前面提出耶穌受苦的十個階段時,祂流淚哀哭的禱告:

祂大聲流淚的禱告,這是祂的虔誠: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希五:7)。「大聲哀哭,流淚禱告」:這是指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迫切禱告。耶穌的禱告「蒙了應允」,這不是說神挪去了他受死所當經受的一切,而是指他從神得到幫助,去承受那預定要他受的苦難。我們也會遇到在受試煉時,我們的懇切禱告,似乎不蒙應允的境況。但我們當牢記,耶穌也是這樣被試驗;而神必定會賜給我們足夠的恩典,去面對他允許臨到我們生活中的一切(參太廿六:39註)。

最後,這是教導我們信徒學習「禱告」的一門學科,因為當時的門徒不明白禱告的意義?也不知道怎樣去「禱告」,所以、耶穌就在登山寶訓中,教導門徒怎麼樣去「禱告」,在登山的教導中,多半的篇幅是講到「禱告」和有關「禱告」的事,茲擇錄如下:

(1)、禱告的內容:論禱告「主教導門徒禱告」(主禱文);論禁食「禁食與禱告」是分不開的(太六:9/34)。 (2)、禱告的言語:「…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只有屬靈的人才能參透屬靈的事。肉體是人屬世的部分,人要認識屬天的事,必須打開心竅接受神的光照。神用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靈給人生命,單有肉體,活著是徒然的。 (3)、禱告的對象:「祈求的就得著」(太七:7/12)。 (4)、禱告的方法:主禱文的教導要留意思想,禁食要按照主的意思去行(太:9/18)。 (5)、禱告的範圍: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太六:34)。 (6)、禱告的生活: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 (7)、禱告的目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跟隨耶穌的人,都要迫切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為目標。在以後的篇章中,會提供各種不同的「禱告」,敬盼讀者能夠耐心以「禱告」的心志祈求聖靈引導,方能進入到主裡面,主也進入到我們里面,阿們!

作者介紹:王約翰牧師,投身九龍國語浸信會牧養工作30多年,參與香港基督教基立聖工學院神學教育侍奉22年之久。退休之後,仍致力於福音工作,在香港、加拿大及內地推動福音事工。先後出版多本裝備聖徒之書籍。

承蒙王約翰牧師授權轉載《禱告學》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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