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所領受的一切,都是靠著祂的恩典(哥林多前書四:7)。約伯明確地概述我們的情況:「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一:21)
我們很容易會以為,自己所有物的主權在自己的手中,就好像這些東西是我賺得的,所以有權力支配。耶穌提醒我們,要隨時準備白白捨去自己的所有物,而領受東西時也要歡歡喜喜的。
能夠把自己所有的東東西給別人這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我們應該要成為主傾福給別人的導管。知道自己會散播福氣給周圍的人,這是何等的喜樂?我們有的時候會宣告要成為財產的好管家,而實際上我們的心是不是卻很自私呢?
如果你心有為難,無法白白捨去,你已經變得重視禮物多於重視那位賜恩者。那個年輕的官讓我們看到,太重視屬世寶藏的悲劇(路加福音八:18~24)。默想主給你的所有賞賜(約翰福音三:16),決心以奉獻來表達你的感激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