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界立法会议员管浩鸣近日建议政府设立"契约伴侣"制度,取代同性伴侣登记安排。他以同居和婚前性行为为例表示,社会气氛现时较以往缓和,而部分宗教团体对相关议题的态度亦"松口一点",只要不涉及"婚姻"一词,"他们都可以接受"。
对于以上说法,本报邀性文化学会候任总干事郑安然回应,他回复四点如下:
1. 根据信报报导:管浩鸣以同居及婚前性行为作例子,指随社会改变,教会也会减少强调这方面观点,并对"守贞"相关的教导有反思。
回应:
我们近年入学校和教会的次数大幅上升,不少邀请都和同居及婚前性行为的教导有关,而且有不少是认同这价值观的非宗教学校。宣扬婚姻及家庭价值的基督教机构有很多,如明光社、维护家庭基金、大卫城文化中心和一些公教组织等。
而且,根据2021年由信义会尚德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的中学生调查,回应的青少年普遍认为自己要到一定的年纪或关系到了比较稳定的阶段才发生性关系。在668个有效回应中,近半数人表示自己要到了17岁或以上时才进行性行为,也有两成人表示到了结婚后才发生性行为。
因此,教会对婚前性行为的立场并未改变,甚至得到一定数目的年轻人认同。香港教会对"守贞"的反思是深化,而非放弃。详情可参本会新出版的性教育特刊(SEX TO Z: 虚拟世代的性教育)
因此,管浩鸣以同居和婚前性行为的例子,声称教会会随著社会改变而减少强调这些方面的观点,这是对香港教会立场的误读。
实际上:原则未变:教会对婚前性行为的圣经立场没有改变方法在进化:教会在如何更有效、更有智慧地传达这一信息方面在反思证据支持:科学数据支持教会的立场(婚前同居导致高离婚率)(参本会有关同居的分析文章)
2. 管浩鸣在香港01报导中表示:"不相信性取向可『拗直』或『拗弯』",又指"就算台湾同性恋合法化,也不会见到很多人变做同性恋"。
回应:
这种认为"同性恋不可能有任何改变"的看法,假设了同性恋是完全先天,仿如种族。但现时大量研究指出同性恋的成因复杂,至今找不到单一原因,因此排除了先生决定为单一原因的看法。同为女同性恋的美国心理学会高级研究员LISA DIAMOND也指出现时大量研究已经指向一个结论:性倾向(包括吸引、行为及自我认同)对两性的青少年及成人来说都是流动(fluid),同性恋不是与生俱来的。
此外,2019年进行的47万人基因研究证实,同性恋的成因有至少七成由后天因素推动,已经证明单一的同性恋基因并不存在,击破了"同性恋完全是天生"的说法。而我作为性教育工作者超过十年,我发现近年小学生的同性恋困惑比我之前看到的更多,我相信有大部份原因是和外界的同志文化有关,例如近年很多挑战一男一女婚姻及相关福利的司法覆核新闻及同志媒体的普遍。
另外,根据家计会统计,不知道自己性倾向的中学生比比5年前上升,自认为双性恋的香港中学生更大幅上升。而美国数字也如此,2015年美国同性婚姻后,Z世代的双性恋女性快速上升。这和我接触学生的经验吻合。即使文化原因对成年人的性倾向未必有很大的影响,但对于仍建立自我和正发展性倾向及爱情观的年轻人来说,似乎影响较大。而法律是影响文化,因此,有关同性伴侣的法律制订不会对人的性倾向有任何影响的说法是言之尚早。
3. 管浩鸣在香港01报导中,对同性抚养没有意见:"至于是否容许登记者领养儿童,他指应交收相关机构视乎领养人是否适合决定。"
回复:
管浩鸣就此议题发表意见前宜多作资料搜集和分析。事实上,许多国家最初未有同性婚姻,先制定"没有婚姻字眼"的同性伴侣注册制度,但不能收养或人工生殖技术抚养子女,但后期逐步扩充到允许同性伴侣可以这样做。例子有丹麦、荷兰、乌拉圭和欧洲多国。17岁越南孤儿在法国反对同性婚姻的大会讲:领养不是让没有小朋友的人感觉良好。"孤儿没有父母,他能够被领养就是让他终于可为这两个字填上活生生的面孔。孤儿『需要』爸爸和妈妈。同志『想要』小孩。""在『需要』和『想要』之间,我留待你选择。"
此外,根据西方经验,愈来愈多"同二代"出现(即同性伴侣透过人工生殖科技如捐精卵和代母而有的儿童)。令他们有三大影响 : 身份困惑、原初伤口(PRIMAL WOUNDS),和渴望父爱/母爱。也剥夺儿童与其亲父母连结的权利。不少大型样本研究(例如学者Douglas Allen, Mark Regnerus, Paul Sullins分别的研究都指出,相对亲父母婚姻下成长,儿童在同性伴侣家庭结构下抚养的儿童在情绪、学业等都有很多困难。
4. 管浩鸣在香港01报导中指宗教团体"现时『松口一点』,不提『婚姻』两字都可接受",并以此为"契约伴侣"方案提供支持。他提议以"契约伴侣"取代"同性伴侣"字眼,并涵盖所有具互托关系的伴侣。管浩鸣认为,目前坚持设立"同性伴侣"的法律框架,社会只会继续陷于"胶着"状态,期望当局尽快透过行政措施"尽力补位"。
回复:
政府早前提交的同性伴侣登记关系法案也没有提婚姻二字,但仍有7000多份意见书以大比数表达反对意见,民意声音十分清楚,立法会的投票结果也反映民意。重点在于即使草案没有提及婚姻二字,但如果草案的精神与婚姻类同,仍会为冲击婚姻制度开了缺口,若按西方发展轨迹,必然会伤害"父—母—子女"的亲子关系结构,认为儿童没有亲父母也没有所谓。
在西方,不少人士(包括同性恋者)支持捍卫儿童权利运动,认为成年人应放下自己的权利,把儿童拥有亲父母的权利放于首位,因为儿童是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他提出的「契约伴侣」方案的名字以「伴侣」为名,在香港社会语境下,仍会理解为犹如婚姻的关系,问题同样存在。因此他认为宗教团体「现时『松口一点』的说法不代表所有宗教团体,只代表他个人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