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信我們都為著上述這悲劇而感到傷痛和無奈。從多份報章的報導得知,很多人嘗試分析為何這一名韓裔的大學生會做出這麼喪失人性的事情?有專家嘗試評估他的成長背景、精 神及心理狀態,並他對人仇恨心理的源頭。但還有一點值得我們關注的是,趙承熙曾經也許是一名良好品格的公民,或說他至少沒有作過影響及傷害別人的事:從趙承熙人家發表 的聲明中指出,趙承熙是個沉默、內向的人,但曾努力適應社會,行為良好,沒有暴力行為,他們從來沒想過他會犯下如此暴行。而其中一段報導指出,從趙承熙的宿友形容,在 犯案前的七個月他十分安靜,沒有說過一句話,雖然當時他們感到很奇怪,但是他沒有鬧事,也沒有造成任何麻煩,所以他們都沒有理會他。而這正是問題的關鍵所在:現今世代 重視一個人的外在言行是否合乎社會規範,卻忽略了這個人之所以有這外顯的表現,是源於甚麼內在因素?是逼不得已才遵守社會規範?亦或是本乎個人內在的修養和素質?
顯然,趙承熙極有可能曾在長期受欺凌、被嘲弄及面對不公的環境下成長,他曾在文稿中曾攻擊那些家庭背景富裕的孩子。文稿中有一句話是:「你們逼我這麼做的!」面對著自 身在種族及社會不公義的問題上,他得不著解決的答案,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最後決定以社會判官、陪審員及劊子手的身份,去解決自身所面對的問題,造成如此慘不忍睹的悲 劇。
現今的資本主義及功利主義的社會,常常強調共同利益、成本效益及有效管理,為求社會安定繁榮。然而,從儒家理想人格構建的觀念來看,一個具有道德修養的聖人執政,才是 解決政治和社會問題的根本。賢君是聖人內在本體的外在表現,故此社會安定繁榮的基礎不在乎經濟效益或管理技巧,個人道德修養才是關鍵,也說明了「內聖外王」的現代價值 。換言之,一個人就算有良好的行為表現,亦能夠乎合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卻不是源於個人內心修養及內在德性,而去遵守社會的道德規範,他只是「逼不得已」才服在社會規 範的約束之下,我們不知道社會上還有多少個「炸彈」將會爆發?
套用道德教育的觀點,我們不單只需要教導學生以多元、理性及具批判的角度去認識社會的規範和價值,更加需要幫助他們建立道德情感,好讓他們體驗了個體的整全性和價值, 從而願意由內而外的實踐道德規範,「心甘情願」地被約束。誠然,基督教倫理觀贊同以愛突破道德規範的外在約束性,因著人體驗了基督的愛,以致甘願順服於神的律法之下, 而這正是現今道德教育的出路。香港現時普遍學校的德育方向,除了強調幫助學生認識社會規範,引導他們為了社會共同利益而遵守法律之餘,相信更要幫助他們體驗和經歷人世 間的愛,從自愛到愛人、從私德到公德,並由內而外的建立道德品格。換言之,「良好言行」應源於個人的修養和愛心,比起因著「逼不得已」、「共同利益」而活在社會規範中 來得更為合乎「道德」。
盼望大家在教學之餘,能多關注學生的生命素質,堅持基督教教育的宗旨:「愛神愛人」。
原載於《伯特利中學牧函》(2007年4月24日),允許轉載。
伯特利中學校牧 何志彬 (http://hk.myblog.yahoo.com/hochib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