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天主教为主要宗教信仰的墨西哥,过去法律中只有在妇女遭到强奸、严重生育缺陷或危及孕妇生命等特殊情况下,才能合法采取堕胎措施。然而在墨西哥左翼份子强烈支持下,堕胎合法化已成为墨西哥市的新法律。
新法律允许医院或私人诊所为怀胎三个月内的孕妇进行人工流产手术,18岁以下的孕妇需在父母野i下进行手术。对怀胎长于三个月的孕妇进行堕胎手术,医疗机构人员将被判处3至6个月的监禁。同时,人工流产手术将对穷人免费实施。
这项新政策没有吸引邻国美国人的关注,因为现在美国越来越多的州也把堕胎合法化收入州政策中。
墨西哥左翼民主党派占据了主导地位,并大力支持通过该法律。民主党立法官员Jorge Diaz Cuervo声称,堕胎合法化是墨西哥历史性的胜利,是真正自由权利的体现。但以墨西哥总统Felipe Calderon为代表的国家党强烈反对该法律,大批反对者已将反对该法律的提案交送到墨西哥最高法院,并引发大批示威者在立法院前抗议。
在拉美和加勒比海区域的国家中,只有古巴和圭亚那允许所有妇女有权进行人工流产。大多数国家只有在特殊情况或孕妇生命危险下,才允许进行堕胎。其中,尼加拉瓜、智利等国家完全禁止人工流产手术。以美国纽约为总部的生育权利组织支持墨西哥市新法案,声称此法案可以成为拉美、加勒比海区域其他国家的典范,拯救那些因为堕胎而被送进监狱的妇女。
近期墨西哥报纸的民意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墨西哥国民支持通过新法案,大多数认为至少应把怀胎5周内进行的人流手术合法化。但国内的天主教信徒以及国家党领袖都对该法律表示强烈反对,他们认为新法律亵渎了基本人权。墨西哥市拥有超过五分之一的国家人口,反对者担心该地区新法律会吸引其他城市的孕妇来这里进行堕胎手术。
墨西哥市政府妇女权益部领袖Martha Micher表示,过去有将近20万妇女进行非法人工流产手术,很大一部分人因此患上严重的并发症。另外一些孕妇使用黑市上的药物流产方法,每年有1500名孕妇因药物流产死亡,这已经成为墨西哥孕妇死亡的第三大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