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公會的管浩鳴法政牧師提出以「契約伴侶」制度來取代立法會議員去年9月大比數投票否決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他向媒體表示只要不涉及「婚姻」一詞,宗教團體會「鬆一口氣」、「可以接受」等。此言論一出,立即引來基督教團體及維護家庭價值團體等反駁,紛紛表示管浩鳴不能代表宗教團體的立場,亦與民意背道而馳。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何慕怡文撰文指,管浩鳴的建議「低估了宗教團體對維護聖經真理的堅持」,不能代表教會人士的看法。她指出,《聖經》中的婚姻制度是上帝所設立的一男一女之間婚姻,任何扭曲此創造秩序都不符合婚姻原意及嬰孩的利益:「任何試圖以『契約』形式來替代、模擬婚姻關係的制度,即使如何更換名稱,都不符基督教的人倫關係,而在社會上亦構成對婚姻獨特性的動搖與侵蝕。」
何又反駁管浩鳴「不提婚姻就可以」的理論,指出是「製造更大的混淆」,因為「伴侶」一詞令人聯想到類同配偶的關係,形容為「換湯不換藥」、「去婚姻化的處理手段」,誤導公眾以為教會不再堅持婚姻以內的性關係才符合神的心意。何慕怡認為管浩鳴以立法會議員及牧師的身份發言,其言論會影響年輕信徒的行為,動搖聖經的教導並挑戰基督教教義。
對於管浩鳴向媒體聲明「不認為性傾向可以『拗直或拗彎』」,何慕怡指出科學研究顯示性傾向受後天環境和經歷等多重因素影響,並非完全天生,她指出:「若有宗教人士希望在這個議題上尋求平衡,前提是不可以犧牲聖經權威和婚姻的神聖定義,不能以包容及淡化聖經對婚姻與性倫理的教導作妥協。」
何又嚴正指出,明光社「反對任何給予同性伴侶猶如婚姻或配偶的法律地位或稱謂」,間接削弱婚姻制度的獨特性。
明光社早在2018年提出「緊密關係授權」建議方案以解決當前困局。「緊密關係授權」容許具真實互託關係的人包括親友、同性及異性同居者甚至契爺契仔(非血緣關係的誼父誼子)等可透過簡單的私人授權文件,互相委託醫療決定權、探視權、身後事宜處理權等屬於個人範疇的權利,在無需設立專門登記制度或產生「伴侶關係」的地位情況下,可滿足同性伴侶及其他一切緊密關係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