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不是药 —— 立法真能消除歧视吗﹖

旧约律法制订繁复 神给了摩西十诫,犹太人就十诫命,写成了600多条律法。例如,十诫里有守安息日的条例。在安息日作工是足以被治死的。因为后果严重,必定要对"作工"作明确的定义,因此 律法又引申出许多条文。比如,什么才算是"作工"呢﹖在安息日做饭算是作工了吗﹖走很长的路到圣殿又算不算﹖这些都由宗教领袖详细考虑后订明细则的。耶稣常常提及的" 文士"就是那些负责把含糊的条文细节化的人,他们的角色就像今天的"基本法委员"一样,把律法变成为具体可行的条文。 旧约律法的制定很复杂,不能在所有情况都划一执行,就像我们今天所讲的法律,也有需要"豁免"的情况,而这些特别情况往往成为争论不休的热点。例如安息日里说明人人都 不可作工,那么如果医生遇到一个垂危的病人,怎么办呢? 医治他是否触犯了守安息日的法呢﹖于是文士们便在律法书上又多加一条:若在安息日有急症,医生只能把病人的性命 保存下来,再多的诊治工作就是触犯安息日的法。 性倾向歧视法的争议和本质 总的来说,律法的精神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人打掉我一颗牙的话,在律法上我有打掉他一颗牙的权利;假若我不小心打掉他两颗牙呢﹖在律法上他也有权再打掉我一颗。律 法就像立法会楼顶塑像手中的天秤,是绝对平衡和公平的,谁也不超越谁、谁也不亏欠谁。律法的背后就是势力的均衡,以此来维持和平。这就像战场上双方用火力相等的武器互 相对峙,双方都不敢开火。可以说,我们的世界都是建筑在这个"和平"的基础上。 现代人的生活里也有很多"河水不犯井水"、"各家自扫门前雪"的想法,似乎大家都在和平共处,互不侵犯。但再仔细想一想,这是和平吗﹖不,这只是表面的、消极的和平。 在权力平衡时,彼此能得一时的平安,一旦势力失去了平衡,和平的局面必立即瓦解。律法是什么呢﹖律法只能维持表面的和平,但根本不能消除人内心的仇恨和愤怒。律法不能 带给世界真正和永远的和平。 其实,今天的性倾向歧视法跟安息日的诫命相类似,就是如何对性倾向歧视者/犯安息日者施行惩罚的讨论;探究如何定义"性倾向歧视",以及谁可获得豁免等问题。 正反双方都努力地从法例上争取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利,没完没了的争论下去。然而我们应该超越复杂的立法问题,作更深刻的思考。立法固然能阻吓歧视行为,但真能消除人心里 的歧视和误解,带来真正的和平吗﹖我们反对性倾向歧视立法,一方面是因为法律不能达到真正消除歧视的目的,另一方面会无形中令社会产生"同性恋是对的"的错觉, 使反对声音渐渐消失。 总结 圣经里清楚指出了同性恋是神所恨恶的(见创19:1-13,利18:22,20:13,罗 1:26-27,林前6:9-11,提前1:8-10) 。比起立法问题更需要关心的,是有信徒不顾神的律法,因私欲迷 惑心里顽梗,把神绝对的真理相对化,拒绝神的标准。教会要宣布神不变的爱,同时亦要明确地让信徒明白神的法都是因爱的缘故给人的,尽管人不能完全明白圣经里的法,但亦 要相信这是出于神的爱,并且带著信心顺服神的话语。 附录: 《圣经》里与同性恋有关的经文 [创 19:13] 我们要毁灭这地方;因为城内罪恶的声音在耶和华面前甚大,耶和华差我们来,要毁灭这地方。」 [利 18:22]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利 20:13]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罗 1:26]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罗 1: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罗 1:32]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林前 6: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林前 6: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林前 6: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著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提前 1:8]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提前 1:9]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 [提前 1:10] 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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