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代表認為應善用媒體表達信仰自由 編輯室 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 上午10:43 梵蒂岡駐日內瓦聯合國辦事處的代表日前表示,面對過去和現在一直存在的歧視宗教的現象,國際社會必須採取一種「新觀點」——即宗教自由是建立公共利益的決定性因素。 據《亞洲新聞》報導,梵蒂岡教廷駐日內瓦聯合國辦事處觀察員多瑪斯西爾瓦諾(Silvano Tomasi)主教上月底於瑞士出席了第十二屆人權理事會常務會議,在會上提出了這番觀點。他鼓勵說,宗教團體必須擁有表達自己信仰的自由,即使是在社會職務中也應擁有同樣的自由,同時可利用媒體來表達。 多瑪斯主教指出,越來越多的宗教不容忍現象要求國際社會給出一個共同商定的解決辦法,他認為綜合性接觸很重要,以致於可以將有關宗教自由的議題放進國際法律結構之內,並且也能夠朝著一個全面實施已有規則的方向發展,以捍衛宗教和信仰自由。 多瑪斯主教還表示在信仰權利方面,人類不能與社會關係分開,因為人是生活在社會中的。他呼籲人們應在言論自由的重要性與制止煽動仇恨的言論的責任之間找到適當的平衡。他坦言,媒體經常忽略或排斥宗教行為、理念、經驗和信條等,而且還推動人類去按照世俗的標準來評論宗教。 他指出媒體的重要性,因為它可以用於建立人類社會,但它也可以成為阻礙人類整體利益的一個工具。因此,明智地利用媒體一方面是社會傳媒負責人的義務,同時也屬於宗教信仰宣誓的權利。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