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突破機構總幹事梁永泰,早年攻讀傳理及電影藝術,參與突破青年文化運動多年,他向本報表示,《給十九歲的我》是一套具有教育意義的影片,激發社會爭議實屬不幸,並從法理情角度分析電影引起爭議的問題。
這電影捕捉中學生的成長爭扎,與父母的關係,自己的理想和面對的挑戰,對母校的愛眷和反叛,十分真實,對劇中人十分肯定,讓她們發聲,難能可貴。
法理處理爭議 導演遷就主角感情
梁永泰認為,香港是法治社會要守法,如果有同學和家長簽署同意書容許電影出街,卻因著多年後人的情緒變化而推翻先前的協議,那麼要在法律基礎下處理。
他相信:「導演張婉婷事前做足功夫,同意書的條文一般都是大方向的,包括製作自由及公映版權,由於電影拍攝及製作歷時十年,人的情緒會起變化,不論是校長、導演、主角都會出現變數,因此簽署同意書是對各方面的保障,讓拍攝有程序,只要大家雙方認同以便進行,若有人反對便必須以法律為依據,並非以個人的情感行先。」
在情感方面,電影早於去年9月優先上映,主角聲稱去年8月才首次看到電影,直至今年2月公映,當中有幾個月時間,導演有足夠時間給她們消化情緒,梁永泰認為張婉婷已經做足功夫,遷就劇中主角的感情。
紀錄片:主角價值觀非佔全部
至於有指電影出街前未經當事人觀看,拍攝紀錄片導演有審定權,憑她的智慧來做判斷,拍攝的鏡頭、角度都由專業的團隊取捨。
梁永泰表示:「劇中人物簽了同意書接受拍攝後,她的生活就已經是透明了,斷不能說我坐在這裡才可以開鏡頭拍這個角度,因為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要求和價值觀,而記錄片主角的意見和價值觀只佔其中一部分;版權方面相信也經各方共識簽署和認同。」
有教無類不代表威權主義
坊間亦有不少評論,對導演、校長的處理手法非議,認為她們以家長式、權威壓倒女生。梁永泰認為這不代表威權主義來臨,也不要將這事件放入權威管治和個人自由之爭的架構內,單一的事件也不代表社會出現兩代之間產生矛盾。
他指:「英華校長、老師、家長原意是好的,沒有行使任何威權,我看過首映,電影記錄了學生成長的歷程,如何變成一個成熟的人,對香港社會和教育都發出正面的訊息,所謂有教無類。」
其實一件事情可以多角度看,梁永泰期望大家只當一個故事來看,所謂故事就是每個人自己的成長心路歷程,都是真實的沒有絕對,沒有對與錯。
「故事屬開放的,大家看故事的時候抱著開放的心情來給意見,不宜絕對化,因每一個人的成長片段不同,無須說誰對誰偏頗,只要不分敵我、接納多元聲音,未來的香港就會吸納更多的創意人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