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教授因同性恋言论被解雇 终获赔偿

圣荷西社区学院前生物学女教授在"人体遗传学"的课堂上回答一名学生对同性恋成因的提问时,被指"没有给学生一个政治正确的答案"而遭解雇。女教授后来起诉学院,最近终获赔偿及庭外和解。 原诉方June Sheldon教授是由太平洋法律协会(Pacific Justice Institute)与联盟防卫基金中心(Alliance Defense Fund Center)㩦手合作作其法律代表。经过了两年的庭辩,被告圣荷西社区学院同意赔偿Sheldon教授 $100,000, 并从她的人事档案中除掉所有有关事件的处分,而原诉方亦接受庭外和解,正式撤销对圣荷西社区学院的起诉。 据说,事源在2007年6月,当时Sheldon教授正在圣荷西社区学院任教"人体遗传学"一门课。有一次在堂上对答时,有学生问及遗传如何影响男性和女性同性恋倾向。Sheldon教授简单解释了正反双方的观点,并告诉学生以后在课本也将谈论到基因和环境因素的关系。Sheldon教授指出,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科学界中仍然广受争议。同时,Sheldon教授引用了一位著名德国科学家的研究发现"母亲在怀孕期间所受的压力与男婴后来的同性恋行为是有相互关系的",并总结说"同性恋行为可能是受到基因和环境两个因素所影响的"。 Sheldon教授的回答却令另一名学生不忿,因为教授没有给学生一个政治正确的答案,更没有证实同性恋是纯粹生理而成。后来,这名学生向大学投诉,声称Sheldon教授的言语是"攻击性和不科学",又指Sheldon教授说"没有真正的女同性恋者"。学院就此事进行调查,最后决定开除教授。 据该学院的"学术自由"约章上注明,"教授与学生的共同利益在于寻找真理的自由及表达真理的自由,为此,教授和学生都应享有询问及表达的自由权利"。可是,学院仍不顾约章规定,坚称"受雇的教授在教室内并没有言论自由"。联邦法院驳回学院,并裁定"教师的教学言论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订案》保护"。 "当学院承诺自由的同时,却想管制及惩罚任何与其意见不同的教授。这是所有教授们都需要警惕的危险位置,以免他们也好像Sheldon教授一样堕入陷阱。"ADF的诉讼法官David J. Hacker说。 太平洋法律协会会长Brad Dacus则评论说:"圣荷西社区学院解雇Sheldon教授这事件是蛮横和非法的行为。这件案件例证了敌方正在策略地进攻大学校园,目的是要抑止所有与他们不同的观点。我们很高兴能与ADF的朋友合作,以保卫学术自由,并一起赢得这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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