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表示,1月8日凌晨时分,位于吉隆坡郊区的一所神召会教堂Metro Tabernacle Church遭人纵火、掷石,损失严重,教堂一楼办公室被毁。目击者报称,事发时有三至四名骑电单车的男子打破教会门的玻璃,丢入了可疑物体。
日前被捕的八名青年"涉嫌犯下在基督教堂纵火罪行",他们都是马来人。其中一人因烧伤求医时被揭发犯案,结果八人一同被捕。
自1月8日一所教堂被炸之后,即引发起遍布马来西亚国内一连串的教会袭击事件。至今已知的遇袭教会达11所,包括属于五旬节宗、信义宗、圣公会、福音派等不同宗派的教会及天主教座堂在内。
连串的教会袭击事件与近日的"阿拉"字眼判决有关。12月底,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判定非穆斯林人士可以使用"阿拉"一词称呼上帝,由此引发穆斯林群体的强烈反对,相信是有一些穆斯林极端分子对教会展开暴力行动来泄愤。
穆斯林激进人士认为,"阿拉"是指伊斯兰教的上苍,基督教及其他宗教团体想使用"阿拉"一词哄骗穆斯林改教。较为开明的穆斯林则表示,中东和印尼等伊斯兰国家的基督徒历来使用"阿拉"一词称呼天主,而马来西亚本身也早在十七世纪亦有过类似的历史,非穆斯林使用"阿拉"一词并无不可。
至于高等法院当初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之判决,是以《马来亚联合邦宪法》保障所有人享有宗教及言论自由为基础的。据1957年颁布的《马来亚联合邦宪法》,伊斯兰教被定为国家的官方宗教。虽然如此,宪法仍保障所有人民享有信奉个人宗教的自由,并有传教之权利;但向任何穆斯林传教、宣讲教义的活动即属违法。非穆斯林使用"阿拉"一词与向穆斯林宣教,两件事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据美国中央情报局世界档案,马来西亚是一个多文化的国家,人口达2,570多万,有华裔和印度裔等多种族。其中,六成人口是是穆斯林,基督徒约占一成。《马来亚联合邦宪法》规定,马来人与生俱来就是穆斯林,换言之,他们是没有选择宗教自由的权利。有一些州署更规定,如果穆斯林更改信仰,将被视为是刑事罪,显示伊斯兰教拥有不可被挑战的至高地位。
面对强大穆斯林群体的压力,马来西亚政府即向最高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评论家指出,"阿拉"字眼一案已演变成一场政治权力的角力赛。政府执政党听取伊斯兰教极端势力的诉求,完全是为了达到竞选目的,借此实现连任;而伊斯兰反对党,则支持基督徒和犹太教徒使用"阿拉"一词称呼上帝。
面对"阿拉"风波和之前一连串的教堂遇袭案,马来西亚福音派基督教联会(National Evangelical Christian Fellowship of Malaysia,简称NECF)呼吁信徒为此祷告和禁食,表示虽然马来西亚的基督教会因为这些攻击而感到"战战兢兢",但仍旧充满著"一种和平和宁静的气氛,因为基督徒仰望掌管一切的上帝",并且呼吁"祷告祈求这些事件能够为马来西亚全体人民带来前所未有的属灵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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