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州一家庭小組查經 竟被要求申領許可證 編輯室 2011年9月10日星期六 上午10:40 南加州的一個城市禁止一個家庭查經小組聚會,除非小組付上昂貴的金錢申領许可證。房主弗洛姆查克(Chuck Fromm),因家庭查經小組的緣故而被判罰款200元。弗洛姆先生上訴市政府的決定,但聆訊人員卻表示,超過3人的定時集會必須持有許可證。城市最終駁回上訴,太平洋法律協會 (Pacific Justice Institute) 將向橙縣 (Orange County) 的加州高等法院對該裁決作上訴。 弗洛姆查克表示,家庭查經小組每週日在他家中繼續聚會原本絕無問題,直至市政府要脅若繼續聚會,便加以罰款。很多鄰居亦寫信支持弗洛姆查克,表示未曾被查經小組的聚會受到任何影響。弗洛姆的小組不隸屬於任何教會,亦不計劃建立教會。 不過,San Juan Capistrano市卻堅持認爲,家庭查經小組乃是教會,徐非小組持有條件使用許可證(CUP),否則不能允許家庭查經於住宅區聚會。太平洋法律協會將擔任查經小組成員的法律代表,並將會上訴城市的決定。PJI也曾擔任某些教會的法律代表,在那些情況下,政府要求教會花費數十萬美元作申請許可證的過程,如工程和交通研究、建築設計和抗震改造。申請CUP必須有公開聆訊,並可以立刻被拒絕或在活動授予嚴重限制下通過。 太平洋法律協會會長Brad Dacus表示,「強加CUP的要求於查經小組顯然荒謬和不公正的。我相信美國沒有任何法庭認同這個市政府的行爲。我們將給他們機會撤銷訴訟,不過,我們有充分準備,捍衛這個查經小組及所有類同的聚會。」 【太平洋法律協會 Pacific Justice Institute 供稿】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