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天主教爲主要宗教信仰的墨西哥,過去法律中只有在婦女遭到强奸、嚴重生育缺陷或危及孕婦生命等特殊情况下,才能合法采取墮胎措施。然而在墨西哥左翼份子强烈支持下,墮胎合法化已成爲墨西哥市的新法律。
新法律允許醫院或私人診所爲懷胎三個月內的孕婦進行人工流産手術,18歲以下的孕婦需在父母野i下進行手術。對懷胎長於三個月的孕婦進行墮胎手術,醫療機構人員將被判處3至6個月的監禁。同時,人工流産手術將對窮人免費實施。
這項新政策沒有吸引鄰國美國人的關注,因爲現在美國越來越多的州也把墮胎合法化收入州政策中。
墨西哥左翼民主黨派占據了主導地位,並大力支持通過該法律。民主黨立法官員Jorge Diaz Cuervo聲稱,墮胎合法化是墨西哥歷史性的勝利,是真正自由權利的體現。但以墨西哥總統Felipe Calderon爲代表的國家党强烈反對該法律,大批反對者已將反對該法律的提案交送到墨西哥最高法院,並引發大批示威者在立法院前抗議。
在拉美和加勒比海區域的國家中,只有古巴和圭亞那允許所有婦女有權進行人工流産。大多數國家只有在特殊情况或孕婦生命危險下,才允許進行墮胎。其中,尼加拉瓜、智利等國家完全禁止人工流産手術。以美國紐約爲總部的生育權利組織支持墨西哥市新法案,聲稱此法案可以成爲拉美、加勒比海區域其他國家的典範,拯救那些因爲墮胎而被送進監獄的婦女。
近期墨西哥報紙的民意調查顯示,超過一半的墨西哥國民支持通過新法案,大多數認爲至少應把懷胎5周內進行的人流手術合法化。但國內的天主教信徒以及國家黨領袖都對該法律表示强烈反對,他們認爲新法律褻瀆了基本人權。墨西哥市擁有超過五分之一的國家人口,反對者擔心該地區新法律會吸引其他城市的孕婦來這裏進行墮胎手術。
墨西哥市政府婦女權益部領袖Martha Micher表示,過去有將近20萬婦女進行非法人工流産手術,很大一部分人因此患上嚴重的並發症。另外一些孕婦使用黑市上的藥物流産方法,每年有1500名孕婦因藥物流産死亡,這已經成爲墨西哥孕婦死亡的第三大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