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的倫理道德指向 何志彬校牧 2006年8月10日星期四 上午4:18 「通識教育」這個名詞對於我們來說相信並不陌生,早在2000年時,香港教統會己開始建議採用「三、三、四」學 制,以便推行更靈活、更連貫和多元化的高中課程,並落實於2009年9月正式實施。而根據的教育統籌局宗旨「通識教育科旨在透過探究各類議題以擴闊學生的知識基礎,加強學生 對社會的觸覺。」而課程內容主題亦涉及學生個人、社會和世界三方面,期望學生能夠從多角度分析不同觀點,聯繫不同範圍的知識,擴闊視野,並對議題進行批判性思考及判斷 ,成為終身學習者。因此有所謂通識教育的ABC,包括加強學生對時事的觸覺(Awareness);擴闊學生的知識基礎與看事物的角度(Broadening)及提升學生批判性思考能力(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無可否認,如沒有知識的基礎,單有批判性思考則屬空談,因此「通識教育」強調必須擴闊學生的知識基礎及對世界的觸覺。然而學生如何理解這些知識及建構他們的觀點,往往 也受著文化、政治、家庭及社會的因素所影響,而這方面更是「通識教育」所重視,要從多個向對去看事物。不過,除了加強時事觸覺、擴闊知識基礎及建立批判性思考能力外, 「通識教育」的終極向度是甚麼?有了以上三方面的訓練,是否就能夠達到「通識教育」的目標? 保羅在歌羅西書鄭重的向教會呼籲,要將神在基督裡所成就的救恩向外邦人傳揚:「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 前。」(西1:28) 筆者認為保羅在這裡已一早已主張以「通識教育」的觀念,並應用於佈道及基督教教育的範疇之內,包括:第一、透過「諸般的智慧」(透過增強及廣闊的知識基 礎);第二、「勸戒各人」(幫助對方深化於內心)及第三、「教導各人」(並指引或引導對方)。然而保羅還指出一個更重要的目標,乃是要帶領對方整全地歸向神。這一方面亦與「 創造神學」的觀點一致,事實上,神賜人有理性(神的形象),並非單是叫人知道人比萬物優越,單靠透過理性去建立一個理想的社會,更要顯明神的心意,祂是一位主動與人溝通 並與人復和的神。可惜人因犯罪的原故失去了起初原有的人性,而只有藉著救恩,人才可以恢復原有的人性,並與神復和(西1:13-15),這樣才是真正「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 面前」 (西1:28) 。 換言之,當我們探討「通識教育」的目標和方向的同時,一方面要鼓勵教師應透過多元化的知識,多角度的思維及多樣化的方式,引導學生認識這個世界,更重要的是要帶領他們 歸向基督。在一個無神論的社會裡,人們高估了自身的能力,忽略了罪性的問題。得著救恩本身,相信比起單單知道有關救恩的知識或建立客觀批判的能力同樣重要。 教會群體或辦學團體應當關注「通識教育」的方向,不應只停留於加強學生觸覺、擴闊學生知識基礎及提升他們的批判能力,以上不過是一些過程目標(Process goal),而並非終 極目標(Ultimate goal)。正如一個人努力不懈地去磨刀,這刀必然愈來愈鋒利。不過,我們也必須小心善用它,有人可利用此刀作奸犯科,也可以利用此刀造福人群。另一方面, 「通識教育」所涉及的離不開人與人、並人與神的範疇,故此學生對各議題的深究和探討的內容,正與基督教倫理學所關注的課題有關。倘若「通識教育」只停留於建構知識及批 判思考方法的訓練,卻忽略了其倫理道德的終極指向,筆者恐怕「通識教育」最終也成為道德相對主義的副產品,將來也陸V練了更多對倫理道德問題瞭若指掌,生活行為卻不合乎 道德的人 —「知而不行」,這是我們值得再思的。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