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于新政策实施前两天(4月29日)发出的声明中提到,大陆一直以来透过《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活动、特别是基督教活动进行管理。但《实施细则》则明显地加强了限制和压力。声明又指出这些规定"似乎旨在大幅限制中国境内的宣教工作"。
《中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首于1994年推出,后在2000年公布有关《实施细则》,2010年细则曾对细则作出修订。对比2010年条例,今次修订新增了涉及国家安全的元素,并且在具体活动上的规定更细节及严格,由原本的22条规范扩增至5章38条,更加详细地定义了包括宗教活动的地点与方式,并将审批程序更详细及复杂,又制定更严格的惩罚措施等内容。
声明强调,《实施细则》的新规定对海外传教士的宗教活动,如宣教、教育、募款,甚至网上的宗教活动,施加严格的限制。
协会还指出,自2017年以来,中国一直在大力监管宗教活动。许多在中国的韩国宣教士被驱逐出境,或遭拒绝延长签证,令他们不得不离开他们的宣教工场。声明呼吁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宗教限制政策保持关注,维护宗教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