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 宣教原则 編輯室 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 上午10:00 在中国服事主五十年的中国内地会(今海外基督使团)的创办人戴德生,有很多名言鼓励宣教士和基督徒﹕ 1.我们有可能为上帝做太多吗﹖ 2.上帝的工作如果照上帝的吩咐去做,绝对不会缺少上帝的供应。上帝一定会供应我们一切所需要的。 3.我若有千磅英金,中国可以全数支取;我若有千条性命,绝对不留下一条不给中国。 4. 不是为中国,是为基督。 以上都是他那广为人知,许多人都希望能持之以恒的宣教原则。但其实,戴德生先生还有一项我们较少提及的"先是犹太人"宣教实践原则。 十九世纪有一位犹太信徒,David Barm大卫巴朗,他创办了Hebrew Christian Testimony to Israel 差会。认识了戴德生后,他每年都收到戴德生把自己收到的第一份奉献寄给他,支持巴朗向犹太人传福音。并说明"先是犹太人"。同样,巴朗也把自己收到的第一份奉献寄给内地会,支持向中国人传福音,并注明"也给希利尼人"。宣教先驱如斯忠于大使命,我们又如何﹗ 祷告: 掌管历史的主,当基督教会要向犹太人宣教,要还福音债之前,让我们先反省所有的亏欠,并要在神在人面前认罪悔改;免得基督教会的亏欠,拦阻犹太人接受耶稣基督。求主耶稣赦免教会一直忽略为犹太人的需要代求;求主饶恕我们作传道的,也没有教导信徒为犹太人祷告,没有体贴神的心肠,只在等候犹太人自动醒悟后与神重建爱的关系。但愿"先是犹太人"这原则,让华人教会牢牢地把握,因为以色列全家要得救,正是神的心意。感谢主的提醒和赐下宣教士的榜样。感谢主,奉基督耶稣圣名求。阿们。 默想: 请朗读及用心思想以下经文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2:10) 你们就必得著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1:16)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罗11:25-26)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