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韦比﹕不再活在谎言中
现年52岁的梅韦比本为男性,于1989年动了变性手术成为女性,后来感到当女性不自在而停止注射女性荷尔蒙。他自认非男非女,因此争取第三性别权益。2010年2月,新南威尔斯州的出生、死亡、结婚登记处接受梅韦比将性别改为"未指定性别"(sex non-specific)的申请。然而,登记处后来宣称内部作业有误,以致发给梅韦比的证件无效。
自此梅韦比多次上诉,澳洲终于在2011年起容许国民在护照上列为"X性别"。今年5月,新南威尔斯州的上诉法院更判决性别不该限于男和女。不久澳洲政府宣布承认"第三性",澳洲居民只需有医生或心理学家的书面证明便可获承认为X性别。
梅韦比说﹕"我护照上的性别栏注明『X』已经两年,其他文件则填上『非特定』,人们似乎都接纳真相。我不是社会中首名第三种性别的人,只是刚巧为了官司而发声。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他的律师则表示﹕"每次梅韦比填写个人资料时,性别的选项永远只有男或女,令他觉得被迫『活在谎言中』。有少数人就和他一样,不希望在出生证明上标示男性或女性。"
墨尔本"人权法律中心"的布朗(Anna Brown)认为,法律政策实务应反映社会中性别的多样性,护照上的性别可标示X能遏止对多元性别认同的歧视。司法部长德赖弗斯称新指引可望为变性人、阴阳人和跨性别人士的日常生活带来实质改善。 亚洲国家跨性别法例
除了澳洲外,英国、葡萄牙、纽西兰等国家,亦相继接纳跨性别者。举例而言,印度于09年决定在选举投票人登记表"其它"性别选项,以方便为数20万跨性别者标志性别身分。
被喻为"亚洲同性恋之都"的尼泊尔早于07年已承认性少众的公民身分,成为继印度之后第二个颁布相关条款的南亚国家。到了08年9月,尼泊尔成为第一个官方承认第三性别者的国家,向21岁女子、异性模仿欲者比诺‧阿迪卡里颁发了第三性身分证。今年5月的全国人口普查中,登记表中的性别选项新增了"第三性"。高法院刚于6月11日更宣布下令政府变更护照,让跨性别人士获法律承认。
香港﹕变性人合法婚姻唤醒关注
不过,香港首宗变性人争取婚权案本年5月13日胜诉后,社会各界开始关注变性人的境况,并加强同性恋者推动同性婚姻运动的决心。倘若将来其他国家相继承认"第三性",而香港年轻一代对变性人的接纳程度日渐提高,可能会掀起承认"第三性"立法的争议。
《圣经》创世纪2章23节写道﹕"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申命记22章5节则写道:"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显明上帝创造的法则里为男性和女性定下鲜明的界限。承认第三性是否挑战上帝的创世主权﹖基督徒又应否以开放态度去考虑让社会制定有关保障变性人的法例﹖这无疑是教牧继同性恋问题后另一个不容忽视的议题。




